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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中医宝典-之中药学二

2024-07-06中医文化 309人已围观

简介中药学【华夏中医宝典】 华夏宝典-之中医学之二 第二章 中药的应用 :学习中药学的目的,在于掌握这门学科的知识,以便在临床治病时很好地应用,让中药充分发挥它们应有的功效,及时解决病员的疾苦。应用中药,除了必须掌握每一药物的性能以外,对于它的配伍、用量以及服用方法也必须有所了解。否则,不注意药物配伍后的作用变化,不掌握药物的处方用量,或者服用方法不够妥善,虽然药能中病, 但也可能因此而影响药效,不能达到治疗的预期目的。所以按照药物的性能和病员的实际情况,重视中药的具体应用。

中药学【华夏中医宝典】

华夏宝典-之中医学之二

第二章 中药的应用 

学习中药学的目的,在于掌握这门学科的知识,以便在临床治病时很好地应用,让中药充分发挥它们应有的功效,及时解决病员的疾苦,帮助他们早日恢复健康,重新走上工作岗位从事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

应用中药,除了必须掌握每一药物的性能以外,对于它的配伍、用量以及服用方法也必须有所了解。否则,不注意药物配伍后的作用变化,不掌握药物的处方用量,或者服用方法不够妥善,虽然药能中病, 但也可能因此而影响药效,不能达到治疗的预期目的。所以按照药物的性能和病员的实际情况,重视中药的具体应用,是非常必要的。【华夏宝典/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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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配伍,就是按照病情需要和药物性能,有选择地将两种以上的药物合在一起应用。

从中药的发展来看,在医药萌芽时期,治疗疾病一般都是采用单味药的;以后,由于药物的发现日益增多,对疾病的认识也逐渐深化,因此对于病情较重或者比较复杂的病症,用药也由简到繁,出现了多种药物配合应用的方法。在由单味药发展到几种药配合应用,以及进一步将药物组成方剂的漫长的过程中,人们通过大量的实践,掌握了丰富的配伍经验,了解到药物在配伍应用以后可以对较复杂的病症予以全面照顾,同时又能获得安全而更高的疗效。因此,药物的配伍对于临床处方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在配伍应用的情况下,由于药物与药物之间出现相互作用的关系,所以有些药物因协同作用而增进疗效,但是也有些药物却可能互相对抗而抵销、削弱原有的功效;有些药物因为相互配用而减轻或消除了毒性或副作用,但是也有些药物反而因为相互作用而使作用减弱或发生不利人体的作用等如下:等。对于这些情况,古人曾将它总结归纳为七种情况,叫做药性"七情",内容如下:

(一)单行就是单用一味药来治疗疾病。例如用一味马齿苋治疗痢疾;独参汤单用一味人参大补元气、治疗虚脱等。

(二)相须 就是功用相类似的药物,配合应用后可以起到协同作用,加强了药物的疗效。如石膏、知母都能清热泻火,配合应用作用更强;大黄、芒硝都能泻下通便,配用后作用更为明显等。

(三)相使 就是用一种药物作为主药,配合其他药物来提高主药的功效。如脾虚水肿,用黄芪配合茯苓,可加强益气健脾利水的作用;胃火牙痛,用石膏清胃火,再配合牛膝引火下行,促使胃火牙痛更快地消除等。

(四)相畏 就是一种药物的毒性或其它有害作用能被另一种药抑制或消除。如生半夏有毒性,可以用生姜来消除它的毒性。

(五)相杀 就是一种药能消除另一种药物的毒性反应。如防风能解砒霜毒,绿豆能减轻巴豆毒性等。

(六)相恶 就是两种药配合应用以后,一种药可以减弱另一种药物的药效。如人参能大补元气,配合莱藤子同用,就会损失或减弱补气的功能等。

(七)相反 就是两种药物配合应用后,可能发生剧烈的副作用。

以上药性"七情",除了单行以外,都是说明药物配伍需要加以注意的。

 相须、相使,是临床用药尽可能加以考虑的,以便使药物更好地发挥疗效,一般用药"当用相须、相使者良"

相畏、相杀,是临床使用毒性药物或具有副作用药物要加以注意的,所谓"若有毒宜制,可用相畏、相杀者"

相恶、相反,是临床用药必须注意禁忌的配伍情况,所谓"勿用相恶、相反者"

从应用单味药,到用多种药物配伍,这是医药史上的发展,可以对表里同病、寒热夹杂、虚中带实等病情复杂的病症给予全面照顾;对毒性药物可以使毒性消除或减弱,从而保证用药的安全。但是,在临床上遇到的病症有的比较复杂,有的比较单纯;在药性上来说有毒的药物也并不是多数。所以在用药时,有的固然需要多种药物配伍治疗,有的单味药也能起到良好疗效,为了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为了节约药材,如用单味药能够治疗的,就不一定要用许多药物来治。在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广大赤脚医生在蓬蓬勃勃的中草药运动中运用中草药防病治病,他们多数用少量药物来治疗疾病,取得很好的疗效,例如:用马齿苋治疗痢疾,苦榛根皮驱除蛔虫,天胡荽治疗红眼睛,筋骨草治疗咽喉肿痛,毛冬青治疗冠心病,……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俞景耀医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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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用量

用量,就是中药在临床上应用时的分量。一般包括重量(如若干两、若干钱)、数量(如几只、几片)、容量(如若干汤匙、若干毫升)等,它们都是常写于医生处方上希望药房配付的药量。

中药的用量,直接影响它的疗效。如果应该用大剂量来治疗的,反而用小量药物,可能因药量太小,效力不够,不能及早痊愈,以致贻误病情;或者应该用小剂量来治疗的,反而用大量药物,可能因药过量,以致克伐人体的正气,都将对疾病的治疗带来不利的后果。此外,一张通过配伍组成的处方,如果将其中某些药物的用量变更以后,它的功效和适应范围也就随着有所不同。由于这些原因,所以对待中药的用量,应该有严谨而细致的态度。

一般说来,在使用药物、确定剂量的时候,应该从下列三个方面来考虑:

1.药物的性质与剂量的关系:在使用剧毒药物的时候,用量宜小,并以少量开始,视症情变化,再考虑逐渐增加;一旦病势已减,应逐渐减少或立即停服,以防中毒或产生副作用。在使用一般药物的时候,对质地较轻或容易煎出的药物如花、叶之类,用量不宜过大;质重或不易煎出的药物如矿物、贝壳之类,用量应较大;新鲜的药物因含有水分,用量可较大些,干燥的应较少些。过于苦寒的药物,多用会损伤脾胃,故剂量不宜过大,也不宜久服。

2.剂型、配伍与剂量的关系:在一般情况下,同样的药物,入汤剂比丸、散剂用量要大一些;在复方应用比单味药用量要小一些。

3.年龄、体质、病情与剂量的关系:成人和体质较强实的病人,用量可适当大些;儿童及体弱患者,剂量宜酌减。又病情轻者,不宜用重剂;病情较重者,剂量可适当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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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临床处方一般用量大致如下:

1.一般药物: 干燥的一钱至三钱(如麻黄、荆芥、知母等),新鲜的药物一两至二两(如鲜茅根、鲜生地等)。

2.质地较轻的药物:三分至五分(如灯心草),或一钱至一钱五分(如白残花、薄荷叶等)。

3.质地较重的药物:三钱至五钱(如熟地、何首乌等),或一两至二两(如石膏等)。

4.有毒药物:毒性较小的用五厘至一分(如雄黄),毒性较大的用一毫至二毫(如砒霜)等。

5.其他用量:一支(如芦根)、一条(如蜈蚣、壁虎)、三只至五只(如葱白、南瓜蒂)、三片至五片(如生姜)、一角(即四分之一张,如荷叶)、一扎(如灯心草)、数滴(如生姜汁)、十至二十毫升(如竹沥)等等。

在用药药味较少、药性没有毒性或副作用的情况下,有些药物可以用到五钱至一两,以至于更多;但是处方用药药味已经很多,或者有些药物具有不良副作用,用量就应该适当小些。特别是有些药物,一方面固然有良好疗效,但价格又比较昂贵,如犀角、羚羊角、麝香、牛黄、猴枣、鹿茸、珍珠….等,更应该注意它们的用量。

 现在临床处方中药的用量,是以旧制一斤等于十六两计算的。


 

第三节

服用法,就是中药的内服和外用方法。

外用的,一般用于外科、伤科、针灸科,以及眼耳口腔等疾病,应用方法很多,如灸法、敷药法、洗浴法、吹喉法、点眼法、温熨法、坐药法等。内服法,有汤、丸、散、膏、露、酒等,适应范围较广。由于内服法的""剂,在临床应用上最为广泛,而且它的服用法对于药物的功效、病情的需要都有着重要的关系,所以这一节着重介绍""剂的服用法。

""剂的服用法,又可分为煎药法和服药法,前者是在将药物煎煮成汤药的过程中应该注意的事项,后者是在服药时必须注意的方面。

(一)煎药法 首先关于用水问题,以清净而无杂质的河水、井水以及自来水为宜。入煎以前最好先用冷水将药物淹没并略高一些,浸泡半小时后再煎。

其次关于火候问题,需要根据药物性质而定。如气味芳香、容易挥发的花叶类药物,一般须武火急煎,煮沸3~5分钟,即停火,再焖10分钟左右,即可服用,否则煎煮过久,可能丧失药效;如滋腻质重,不易出汁的根或根茎一类药物,一般须文火久煎,否则没有煮透,浪费药材。

关于煎药时间,一般药物煎煮 15~20 分钟左右。但是对于一些矿石贝壳类药物,如石膏、珍珠母、生牡蛎等不易出汁的,就需要先用水煎15~20分钟,然后再加其他药物同煎,处方时要注明"先煎""先入"。另外,还有一些含挥发油的芳香药物,如砂仁、豆蔻等久煎容易丧失药效的,就应该在其他药物将要煎好时,再放入煎数沸,处方时要注明"后下""后入"

其他方面:有些粉末或小粒的种子类药物,应该"包煎",即用布包起来煎煮,以免烧焦或使药汁混浊;有些药物需要"另煎""另烊",如人参、阿胶等,再冲入煎好的药汁中饮服;有些药物不必煎煮,如芒硝等,只要将药汁冲入溶化后即可服用。

(二)服药法 首先关于服药量问题,一般每天一剂;病情严重的,如急性病发高热等,可以考虑每天服二剂;至于慢性疾病,也可一剂分二天服用,或隔一天服一剂。每剂药物一般煎两次,有些补药也可以煎三次。每次煎成药汁 250~300 毫升,可以分头煎、二煎分服,也可将两次煎的药汁混合。

后分 2~3次服用。

其次,关于服药时间问题,一般每天服药两次,上午一次、下午一次,或下午一次、临睡前一次,在吃饭后2小时左右服用较好。但也有认为病在上焦的适宜于饭后服,病在下焦的适宜于饭前服。至于驱虫药最好在清晨空腹时服用,治疗急性病症就随时可服,不要拘泥规定时间。

关于服药冷热问题,一般应该在药液温而不凉的时候饮服。但对于寒性病症则需要热服,对于热性病症则需要冷服;真热假寒的病症,用寒性药物而宜于温服,真寒假热的病症用温热药而宜于冷服。所有这些,都必须根据病情灵活处理。

 

第四节

用药禁忌,内容较多,大致有下列几个方面。

1.症候禁忌:中药具有防治疾病的作用,是防治疾病的有力武器之一。根据一分为二的观点,药物既能治病,就具有一定的偏性,如果应用不当,也可能产生不利于人体的情况。因此,在临床使用时就应熟悉它们的适应范围和症候禁忌。例如生大黄性味苦寒,有泻下通便、清除积滞等功效,但必须用于大便燥结之实症,对于年老体衰、津少便秘,就应忌用;又如麻黄性味辛微苦温,有发汗解表、宣肺平喘等功效,适用于外感风寒、表实无汗及肺气不宣、咳嗽气喘等症,如属表虚多汗或肺虚咳喘,就不宜应用。诸如此类的药物适用范围及症候禁忌,在各论每一类药物的概说及每味药物的临床应用中都已详述,不再赘言。

 

2.配伍禁忌:在前文第一节"配伍"中曾谈到临床用药应尽可能用"相须、相使",以产生协同作用,使药物更好地发挥疗效。如两种药物相配后药效减弱甚至损失,或者两药相配后产生剧烈的副作用,这些都是属于配伍禁忌。

前人在药物配伍禁忌方面,有"十八反""十九畏"的记载。

(1)十八反:

甘草﹣-(反)大戟、芫花、甘遂、海藻。

藜芦﹣-(反)人参、丹参、沙参、玄参、细辛、芍药。

乌头﹣-(反)半夏、枯萎、贝母、白芨、白荻。

《珍珠囊补遗药性赋》将它归纳成十八反歌:"本草明言十八反,半萎贝芨攻乌,藻戟遂芜俱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

(2)十九畏:

硫黄﹣-(畏)朴硝。

水银﹣(畏)砒霜。

狼毒﹣-(畏)密陀僧。

巴豆﹣-(畏)牵牛。

丁香﹣-(畏)郁金。

牙硝﹣-(畏)三棱。

川乌草乌﹣-(畏)犀角。

人参﹣-(畏)五灵脂。

肉桂﹣-(畏)石脂。

同样,《珍珠囊补遗药性赋》又记载了十九畏歌:"硫黄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见便相争,水银莫与砒霜见,狼毒最怕密陀僧,巴豆性烈最为上,偏与牵牛不顺情,丁香莫与郁金见,牙硝难合京三棱,川乌草鸟不顺犀,人参最怕五灵脂,宫桂善能调冷气,石脂相遇便相欺。"

以上"十八反""十九畏"的配伍禁忌内容中,有些经过初步动物实验,确实会增加有毒药物的毒性反应*,所以可作为临床用药时的参考。但是,它们又并不是绝对不可同用的,在古今配方中就有一些反畏同用的例子:如汉代《金匮要略》上用以治疗痰饮留结的甘遂半夏汤,甘遂即和甘草同用;清代《医宗金鉴》上用以治疗瘦瘤的海藻玉壺汤,海藻即和甘草同用,现代临床上也有海藻和甘草同用的报道;又如明代《本草纲目》上也有人参与五灵脂同用的记载。因此,对"十八反""十九畏"的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

据《本草纲目》记载,"诸参"中还有一味苦参。

②"十九畏"歌诀中有"相争""不顺情""相欺"等词句,似有"相反""相恶"的意思。

 

【现代报道】大戟、芫花、甘遂反甘草的初步实验研究:

大戟、芫花、甘遂反甘草,是中医临床长期以来所遵循的用药原则,本实验结果初步证实三药与甘草配伍后,确能使三药对小白鼠的毒性增强。同时也证明其毒性增强的程度与甘草伍用的剂量有密切的关系,即甘草的伍用剂量越大,毒性亦越强;实验结果也表明共浸组的毒性较分浸组显著地增高。因此三药与甘草配伍后,其""的程度和伍用甘草的剂量以及药物的分浸合漫有密切关系。另外,实验的结果表明: 三药中完花对小白鼠的毒性较大,甘遂毒性次之,大戴毒性最小,来源于(《中医杂志》1966.1)

3.妊娠用药禁忌:妊娠期间对剧毒药物或破气破血、大寒大热、滑利沉降等药物,都要特别注意,以防妨碍胎儿,造成"轻则动胎、重则堕胎"的事故。

禁用药:大多是毒性较强或药性峻烈的药物。

例如:峻下逐水药﹣﹣巴豆、芦荟、番泻叶、芫花、甘遂、大戟、商陆、牵牛子等。

催吐药﹣﹣瓜蒂、藜芦等。

麻醉药﹣﹣闹羊花、洋金花等。

破血通经药﹣﹣干漆、三棱、莪术、水蛭、虻虫等。

通窍、走窜药﹣﹣麝香、穿山甲、皂荚等。

其它剧毒药﹣﹣水银、砒石、木鳖子、斑蟊、生川乌、生草乌、生附子、轻粉等。

慎用药:大多是破气破血或攻下滑利的药物。

例如:破气药﹣﹣枳实、槟榔等。

活血祛瘀药﹣﹣桃仁、红花、王不留行、乳香、没药、蒲黄、益母草、牛膝、五灵脂、苏木等。

通淋利水药﹣﹣冬葵子、瞿麦等。

其它﹣﹣青碳石、天南星、附子、肉桂、常山等。

以上所述的"禁用""慎用"药物,如果没有必要,一般都应该避免使用;但是如果遇有孕妇患严重疾病,不使用这些药物而病不能除的时候,还是应该根据病情需要斟酌选用,这也就是《内经》所说的"有故无殒,亦无殒也"的意思。

4.饮食禁忌:饮食禁忌,就是一般所说的"忌口",主要包括下列两个方面的内容。

(1)在药性关系方面:即在服食某些药物后不宜同时再吃某些食物,以免减弱药效。如服食某些含有铁质的补血药时,不可饮茶(因茶叶含有鞣酸,能与铁质结合而妨碍吸收)等。

在《本草纲目》上也有记载,如地黄、何首乌忌萝卜,甘草、黄连、桔梗、乌梅忌猪肉,商陆忌犬肉,薄荷忌鳖肉,鳖甲忌苋菜,常山忌生葱,土茯苓忌茶等。这些禁忌内容,可供临床参考,并须进一步研究。

(2)在病情关系方面:水肿不宜吃盐,胃病泛酸不宜食醋,麻疹初期忌食油腻酸涩物品,疮痈肿毒要忌羊肉、蟹、虾等物,发热不宜吃辛辣油腻,腹泻不宜食生冷瓜果,消化不良要忌油炸质坚食物,失眠不要饮浓茶等。这些禁忌内容是有一定意义的,可以在临床上向病员解说,以便病员和医生配合,取得更好的治疗效果。

                                   【华夏宝典/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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